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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自:《寓林折枝》

争雁

作者:刘元卿

原文

Original Text

译文

Translated Text


  昔人有睹雁翔者,将援弓射之,曰:“获则烹。”其弟争曰:“舒雁烹宜,翔雁燔宜。”竟斗而讼于社伯。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。已而索雁,则凌空远矣。

  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,准备拿弓箭射它,说:“射到了就煮。”他的弟弟争道:“鹅适合煮,飞的雁应该烤。”争吵得到社伯那诉讼。社伯让把雁剖成两半煮一半烤一半。完了让拿雁来,大雁在空中已经飞远了。


  今世儒争异同,何以异是!

  当今的读书人的争论,与这有什么不同啊!www. f a i n f o .c o m 圣言 学 堂


来源:圣言学堂 《争雁》 更新时间:2008/08/30


 相关评论共1条 查看相关全部评论
admin
2008-08-30 18:10:31
IP :218.20.122.*
来自:广东省广州市
【注释】
[1]舒雁:鹅。
[2]燔(fán):烤。
[3]社伯:二十五家为一社,一社之长为社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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